今天居然为了一件小事而内心有了感动这种感觉,发现生活中的感动已经离我好远了,同时又觉得奇怪,为什么我会感动?


有些女孩子很聪明,会用一些小手段收拢别人,会示弱,会装作无助无知,会假装默默付出,可是今天那个女孩是这样的吗?大脑里第一反应不是,回头想也没有这个可能。

又不想写了,挖坑是我的常事,中间这一段过在脑海里了。


大学里认识了许多人,可是如我一般有趣的人真的没有遇到过,大部分人就是给自己贴个标签给别人看,并不是自己想真的有趣的。

有趣的人做完一件事很少会满世界喊,看我在读书,看我是个女汉子,看我说走就走,马上分手。

诗意永远是浅吟低唱的,大声嚷嚷的绝对是叫外卖的。

做有趣的事,最多和三五好友分享,如果满世界叫喊,那就有炫耀的嫌疑了,

好多女孩子不知道这一点,盲目地把自己定义为某一类人,自己都不了解自己。

其实自知是一件很难的事,这些女孩子已经很不错了。

为了遇到一个有趣的


突然发现一个问题,我不知不觉把博客的人称改到了第三人称,我的潜意识竟然已经帮我确定了我 以后把这些文字给谁看

鲁迅两地书的时候有没有预感自己的信被别人看到。

这个博客 的永久地址告诉了不少人,可是换域名之后就很少有人知道,也没有做静态化,搜索引擎也会来得少,

可是我明显希望有有缘人看到,为什么?


每次这一类思考的时候,发现自己都绕不过央美那个女孩。

当时那样做是正确的吗?现在来看,难下定论。

我们都是兔子,还没有见过狼,但是嗅到一点狼的味道马上逃走应该是没错的吧?